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夫妻之间不应“恃强凌弱”

2008-12-16 08:37:0039健康网社区
栏目关注:
夫妻之间不应“恃强凌弱”


  夫妻之间什么事都应该商量核计着办,夫妻间的性事更应该这样,绝不能恃强凌弱。许多夫妻由于结婚多年,自我意识开始膨胀,渐渐不把对方放在心上,自己一有冲动就强行介入,或者自己兴味索然,任凭对方频频传情,就是不理不睬,甚至表现出厌恶的态度。长此以往,夫妻感情就会日益淡薄,最终引出不好的结果。

  冲突诱因

  1、过度强势

  小月从小养成大小姐的脾气,建荣事事得尊重她的意见。尤其是生下孩子后,她对性生活明显不感兴趣,压根儿就不允许丈夫对她“动手动脚”。建荣不得不压抑着自己激情勃发的欲望,渐渐地习以为常。

  一次,夫妻俩去丽江旅游。在宾馆,小月扑在建荣的怀里撒起娇来。尽管建荣已有大半年时间没过性生活了,但这时他却无论如何也激发不起性交的欲望。小月对丈夫的行为大为不解,责疑丈夫是不是有了外遇,要不然,他怎么会对老婆的投怀送抱毫不领情呢?

  【分析】小月将自身的不良性格扩展到夫妻性生活中,充当起性生活的主宰,这实际上是要丈夫承认她在性生活中享有性支配的“统治”特权。丈夫对性的要求只能根据妻子的脸色和情绪来获得,这种性关系能正常吗?

  性生活中,无论哪一方有这种性统治的毛病,就会使伴侣成为被动体,而不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创造性,不能表露出丰富的情感。而且,常由统治一方提出性要求,选择性交体位,性交中一旦自己性欲得到满足,就不征求对方的意见,匆匆结束,使另一方对性生活渐渐冷漠,久而久之,便会发生性冲突。

  夫妻在性生活中应该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因为性生活是两个人的事,夫妻各自既是主体,也是客体,这就是说既有享受性生活乐趣的权利,也有给对方带来快乐的义务,性权利和性义务应该是和谐统一的。再说,从性生活的质量来讲,夫妻间如果不是密切地配合,只管“烧火棍子一头热”,是很难得到理想的性爱效果的。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首页上一页123下一页尾页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健康资讯推荐
特别策划
热门问答更多
推荐医院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