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取悦别人?还是满足自己?
上个世纪初,法国人类学家马赫塞-莫斯(Marcel Mauss)专程前往新西兰的毛利部落和加拿大的印第安人部落,进行关于“古式社会”馈赠的研究。在莫斯笔下的夸富宴(potlatch)的制度下,接收者要有回馈的义务,所以馈赠礼物者期待有所回报。这样看来,送礼最多的往往是费力不讨好,决不招人喜欢的。以慷慨的名义,我们的礼物终究是出自爱的呼唤。
时至今日这位人类学家的理论仍具现实意义。像毛利族的交换制度“库拉圈”,或是印地安人的“夸富宴”一样,我们的送礼也受三个因素的约束:给予、接受(我们不能对重要人物的礼物说不)和回报(有来无往我们的关系就势必要破裂)。
说说你都送了什么?
有很多我们可以送的东西,但关键是以什么方式送出。是送到就行,还是得有品位,或是送得让众人皆知,听听心理学家马瑞思-威兰特(Maryse Vaillant)是怎么分析我们送礼时常见的几种行为。
送自己想要的礼物
小时候,有些礼物我们特别想要,可却没有得到,比如一辆自行车,一列电动火车,一个洋娃娃,这些东西深深地留在了我们的记忆中。在我们少不经事的幼小心灵里,得不到这些礼物就意味着是我们的父母送不起,那一刻,我们对爱的渴望是多么的强烈啊。成年以后,我们送出的礼物有时候总会有着小时候没收到的礼物的影子,送这类礼物的人馈赠的实际上是一种他们曾经渴望但却没有得到的爱。这是在圆儿时的梦吗?
送不可思议的礼物送贵重的礼物
有些人送礼无比慷慨,一掷千金,就像古代的帝王一样,挥霍奢靡,因为他在万人之上。过度慷慨的本质是强烈的占有欲。送礼时的挥霍暗藏一种不由自主统治别人的方式,因为那些分量过重的礼物隐含着需要对方回报和尽义务的成分。他们对我们的挥霍可能是阴险的,也可能是自愿的收买。一个挺伤人的问题:他在追求什么样的地位?
送实用的礼物:
一把分奶油水果蛋糕的小铲子,一台吸尘器,一把钻……这些实用的礼物往往是最令人失望的了。到不仅仅因为它们太土气,不够诗情画意,主要是因为它们容易引起接收人的误解。比如送给妻子一份减肥计划,给儿媳妇一个烤炉,说是对她们有所帮助,但好像是在揭人家短或侮辱人家智商呀。煞风景的问题:“那礼物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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