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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婚恋需关注

2010-07-04 00:00:0039健康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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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银发苍苍的老人穿上婚纱,步入婚姻的殿堂,与相爱的人度过余生,让不少人羡慕。有不少老人在痛失爱人的几年后,又找到了自己的另一伴,在经历了几年“磨难”,有幸修成“正果”,和和美美两人相伴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美好时光,而更多渴望在晚年“有个伴”的老人则依然徘徊在婚姻的殿堂外。 

  但愿夕阳红满天

  银发苍苍的老人穿上婚纱,步入婚姻的殿堂,与相爱的人度过余生,让不少人羡慕。有不少老人在痛失爱人的几年后,又找到了自己的另一伴,在经历了几年“磨难”,有幸修成“正果”,和和美美两人相伴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美好时光,而更多渴望在晚年“有个伴”的老人则依然徘徊在婚姻的殿堂外。

  “走婚”,这个描述云南泸沽湖畔摩梭人婚姻形式的词汇,如今成了一些城市老年人“非婚同居”的代名词。“走婚”折射出老年人的婚姻困境值得深思。

  “走婚”:“黄昏恋”中的“变奏曲”

  许多“黄昏恋”远没有世人认为的那样浪漫。王老太太的老伴病故,没有生活来源的她只能依靠儿女,儿女却又经常不在家。张先生是个离异的退休工人,两人在几年前互相认识,多年的相依相伴,使两位老人有了结婚的念头。

  但这一决定却遭到了张先生子女的反对。他们不同意老父找一个没有工作的人为伴侣,更怀疑“后妈”对老父的财产“有所企图”。王老太太只好同意张先生把身后的房产权、现有的存款提前分给儿女,同时答应对外自称“保姆”,并答应“同居不领证”,两人无奈“走婚”多年。今年上半年,张先生因脑中风瘫痪住院,王老太太的长期看护终于打动了张先生的儿女,他们为两位老人举办了“迟到”的婚礼。

  采访中,记者听到“黄昏恋”老人不少辛酸故事。家住厚德路的李老先生早年丧偶,和离异单身的石女士结婚后,受到两个儿媳的极力反对。她们说石女士是“狐狸精”转世,并大吵不休。老夫妻只好搬到石女士原在水南的老家,不过儿媳依旧到处跟踪、吵闹。

  无奈之下,两人结婚3个多月后就被迫离婚。情缘未了的二老如今只好在外租房“走婚”。76岁的李老先生感叹:“这么一把年纪都有家难归,对不起爱妻啊!”

  单身老人,为何徘徊在婚姻门外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日益临近,许多城市呈现出一边是老年人追求生活质量的意识越来越高,一边是“走婚”的老人越来越多的矛盾现象。有关人士分析,这主要由三方面原因促成。

  一是老人为了规避与子女在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的矛盾。子女担心单身老人的“重组”会不可避免地导致财产的“分割”,并且还要增加子女的赡养负担,于是反对者不在少数。绝大多数的单身老人认为进行登记领证再婚的主要障碍是子女反对。

  二是子女对老人感情问题的过分干涉。不少子女对父亲或母亲再婚特别敏感。

  家住健康路的一位张阿姨中年丧偶后一个人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如今孩子都成家了,反倒不理解母亲想再婚的想法。张阿姨的女儿说:“我们不是不替老人着想,只是不需要一个后爸闯进我们已经习惯了的生活。再说,后爸就一定对她好吗?他哪有儿女亲呢?”不少老人因顾及子女的态度,只好不考虑登记结婚。

  三是老人自己的主动选择。许多老人表示,继续“走婚”下去,或者分手,或者结婚,无论走什么路,发展空间都很大。“走婚”的过程,能给搭伴的老人有个心理缓冲期。

  老人多年的性格习惯养成后一时难以改变,先一起生活适应一段时间,相互适应,这样的搭伴养老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单身老人的心理压力,又给了老人相对自由的空间。同时,由于社会经历较丰富,老人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害怕上当受骗,而“走婚”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的阶段。

  愿“黄昏恋”成“夕阳红”

  “走婚”凸显出“黄昏恋”老人再婚的种种现实困境,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会各界对老年人再婚和情感生活重视度与支持度的欠缺。 有专家认为,银发“走婚族”是很无奈的特殊人群,“走婚”是一种搭伴过日子的性情生活,虽满足了老人对自由、幸福、爱情的需求,但在法律上是缺乏保障的。

  法律人士认为,许多子女对父母晚年的感情、婚姻生活干预太多,一是过于“重利”的观念使然,二是忽视了老年人和年轻人一样,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只要符合《婚姻法》中的没有配偶、没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等条件,老人再婚就是合法行为,子女以种种理由加以干涉,就是广义上的违法行为。

  他们建议,对于单身老人再婚后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婚前财产约定”和“财产公证”等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双方可事先通过协议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情况。“比如,针对老人和子女的担心,再婚老人就可约定婚前的财产为个人所有,婚后的退休金等财产为两人共有。”

  专家建议,老人要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子女则要转变观念,多为老人着想,多考虑他们的幸福和权利,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多为老人提供这方面的咨询等。 从法律角度讲,老人未婚同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所以“黄昏恋”老人应采取正常的婚姻方式。

  因此,社会各界应依法支持和维护“黄昏恋”老人的再婚需求,对再婚遇到阻挠的“黄昏恋”老人积极提供法律帮助;老龄办也可以成立专门的老年婚姻管理机构,对老年人再婚采取一些特殊照顾与指导,比如再婚双方签订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协调子女关系等。

  幸福婚姻法则

  前几天又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家里的那口子吵架了,搞得我很长时间心情都不好。本来就是小事,他晚上上网上得太晚了,一直到凌晨两点钟了还不休息,我善意地劝他早点去睡觉,他不听,说他自己的事不要我管,还对我推推搡搡。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会对我这样,结婚多年,感情变得越来越淡薄,当天的凌晨还是我生日,感觉自己的婚姻很失败。

  我是一个女人,一个普通的女人,无可避免也把家庭当作是感情的支柱,避风港,是想在其中得到爱和理解及宽容,为什么在婚姻这条船上会越走越艰难,越来越没有信心?

  偶尔在旧杂志《读者》中读到一篇《女人:爱就爱得傻一点》,作者是梅洁,一位女作家。她说,她和她的丈夫14年分居两地工作,丈夫每月只能回家一次,两个儿子的哺育、成长、学习都由她一人承担,塞北老镇没有自来水,还必须每天自己到百米外的井房去担水……

  数不清的艰难困苦,她都一个人熬过来了,还无怨无悔。我看到这里,也深受感动,相比之下,我承认自己对家庭做得远远不够。爱,就是一种奉献,爱就该无怨无悔。“爱就爱得傻一点”真的是做快乐夫妻的秘诀吗?

  梅洁说许多年之后她问丈夫:“我怎么回忆不出年轻时你心疼我的一件事?”丈夫望着电视屏幕半晌没作声,最后说:“年轻时不懂事……人总是慢慢长大……活到老学到老呀!” 看到这里,我又想起温格·朱利编著的《幸福婚姻法则》,概括起来有一条原则、三大定律和五大共识,其中有一条孩子定律:第一条,孩子永远是孩子,丈夫也是孩子,第二条,当丈夫引起你的不满时,请读三遍第一条。

  确实,有时候我们不能把丈夫(或妻子)看成是势不两立的敌人,而把他(她)仅仅看作是一个孩子,那么,我们就学会了宽容和谅解。孩子吗,总是会犯错误的。

  想到这里,我心下莞尔,婚姻家庭中的争吵、矛盾在所难免,关键还是看双方如何化解,兰迪斯太太今年101岁,她的先生102岁,他们有这样的勇气和决心走过了他们漫长的幸福婚姻,那么我们平凡夫妻又何尝不能呢?

(实习编辑:陈兴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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