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对于大多数精神疾病患者来说,在症状完全控制且维持1-2个月后可逐渐减量。而对于部分病情严重、急性发作或反复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而言,则可能需要长期服药。
一、一般情况
如果患者的发病时间比较短,并且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治疗,此时恢复起来也会相对较快一些。若在患病期间没有出现其他并发症的情况,通常会在用药1-2个月的时间得到缓解,从而可以遵医嘱逐渐减少药量并最终停用药物。
二、特殊情况
1.双相情感障碍:此类疾病的临床表现主要包括躁狂和抑郁两种状态,而当处于躁狂发作期时,由于情绪较为亢奋,所以一般不需要使用较多的抗精神病类药物来进行治疗。待情绪稳定之后再配合心理疏导以及适当运动等方法来改善病情,大概需要3-6个月的时间即可逐渐好转。但若是处于抑郁发作期的话,则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如盐酸舍曲林片、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等。
2.精神分裂症:该病是一种慢性、难以治愈的重性精神疾病,因此大多都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常用的药物包括利培酮口服溶液、奥氮平口崩片等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以及氨磺必利胶囊、阿立哌唑片等第三代抗精神病药物。
此外,对于患有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性疾病的人群来讲,建议不要自行盲目加量或者停药,以免影响到病情的恢复。同时还要定期复诊,由医生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药物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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