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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足癖在现今的社会仍不为他人所接受,绝大多数的恋足者均被冠上“病态”、“古怪”的帽子,以致他们羞于向人启齿,美国总统顾问迪克.莫利斯的恋足倾向曾成媒体的笑源之一便是其中一个好例子。
为什么人们不能接受恋足呢?这是因为人们对脚的误解。不少人认为,脚是人最肮脏,最丑陋的东西,有何值得欣赏呢?
其实,脚并非人想得那么肮脏丑陋,女性的脚尤其美丽,有不文艺作品以“玉足”、“纤足”、“粉足”等形容女性的脚,更有不少人为此倾倒。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曾作“越女词”一诗:
“长干吴儿女,眉目艳星月,履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
从这诗中可见李白描写女子的足部洁白如雪,可见他并不认为脚一定是肮脏丑陋。而李白欣赏女子的重点,是她的眉目和脚趾,明显的超过对异性身体的兴趣,所以诗人难逃恋足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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